“經評估,縣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縣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巡察反饋的9個方面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集中整改率為100%,建立、修訂完善各項制度機制16項,追責問責11人次……鑒于以上情況,建議評估為‘好’等次......”
日前,由東至縣委巡察辦牽頭,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組成督導評估組,對十五屆縣委第一輪巡察的7個單位和涉糧問題專項巡察的1個單位,開展巡察整改成效督導評估,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再次“把脈問診”。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等部門,嚴格按照《東至縣委巡察整改工作督導評估辦法(試行)》規定,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對每輪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評估,扎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在歷次督導評估過程中,通過聚焦各黨委(黨組)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整改實效和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整改公開和干部群眾滿意度情況、整改檔案資料搜集整理情況和其他需要評估的整改事項等方面內容,明確評估的對象、內容、標準、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認真制定督導評估方案,由紀檢監察、組織、巡察等部門組成專項督導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開展督導評估,根據督導評估和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評估結果。
“我們將評估結果分為‘好’、‘較好’、‘差’3個等次,對‘較好’等次的提醒補缺補差,督促完善整改各項工作。對‘差’等次的予以通報,向相關責任人(黨組織)進行約談或發函提醒,責成限期整改,并視情開展巡察‘回頭看’?!痹摽h縣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道,在近期對涉糧領域專項巡察和十五屆縣委第一輪巡察整改工作進行督導評估中,針對反饋的98條意見建議,共下發整改督辦提示單3份,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制度75項,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6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6.63萬元。
“巡察效果好不好,關鍵在整改。整改效果好不好,根本上是要加強領導、科學謀劃、精準施策,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巡察整改落實和評估機制,從而促進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痹摽h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強調。(池州市紀委監委)
請輸入驗證碼